现役士兵报考军士院校加分政策
(一)30分
通过国家或军队高级技能以上职业技能等级、专业技术中级以上职称认定,或者获得四等战功、三等功、三级表彰,或者本人在驻四类以上边远艰苦地区、特类岛屿、海拔3000米以上地区、西藏地区部队服役或者连续执行任务满一年以上;父母获得二等战功;父母在驻三类边远艰苦地区、一类岛屿部队服役累计满20年,或者在驻四类以上边远艰苦地区、特类岛屿部队服役累计满10年;在驻四类以上边远艰苦地区每满一年可以折合为在驻三类边远艰苦地区、一类岛屿部队服役2年;父母为在训航天员、在飞飞行人员,以及停训停飞不满一年或者达到停航年龄、飞行最高年龄的;父母在舰艇(船艇)服役累计满20年;父母在涉核岗位服役且享受二等以上有毒有害岗位保健津贴,累计满15年。
(二)20分
通过国家或者军队获得中级技能以上职业技能等级、专业技术初级以上职称认定;或者担任班长(含相当职务,累计半年以上)且享受相应等级岗位津贴。
(三)10分
本人在驻四类以上边远艰苦地区、特类岛屿、海拔3000米以上地区、西藏地区部队服役或者连续执行任务两个月以上、或者担任副班长(含相当职务,累计半年以上)且享受相应等级岗位津贴。
(四)5分
父母为现役军人的。
注:生长军官调剂到军士加分按照军官政策加分。
有多种加分条件,按分值最高项给予加分。加分申请条件需要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截止时间到当年6月30日。